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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关于累犯的定义有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实践中一般累犯的频率更高。
漏罪是指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未被判处的罪行。以一般累犯和漏罪的定义来看,如果发现的漏罪(即后罪)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内,且前罪和后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那么应当构成一般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