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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的规定是非常严格的,任何人都不能触碰这条红线,如果公民有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逮捕之后,侦查清楚案情,移交法院立案审理,法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进行定罪量刑,那么什么叫定罪量刑?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叫定罪量刑
定罪,就是根据犯罪的构成要件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
量刑制度包括累犯、自首和立功、数罪并罚、缓刑等。此为最高法院最新量刑标准中的量刑的意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二、定罪量刑的原则是什么
(一)定罪与量刑必须以犯罪事实为根据
犯罪事实是量刑的客观根据,没有犯罪事实就无法确定犯罪,量刑就失去了前提。犯罪事实有广义与陕义之分,这里讲的犯罪事实是广义的犯罪事实。广义的犯罪事实是指客观存在的与犯罪有关的各种事实情况的总和。它既包括犯罪构成的基本事实,也包括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因此,作为量刑根据的犯罪事实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狭义的)犯罪事实。它是指犯罪构成要件的各项基本事实情况。查清犯罪事实就是要查明何人在何种心态支配之下,针对何种对象实施了危害行为,并造成了何种危害结果,侵犯了何种合法权益。
2、犯罪的性质。它是指犯罪行为的法律性质,即某一危害社会的行为经由法律规定并通过审判机关确认的犯罪属性,表现为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应定什么罪名。
3、犯罪情节。刑法上的犯罪情节有两种:
一种是定罪情节,即影响犯罪性质的情节,它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素。
另一种是量刑情节,是指犯罪构成基本事实以外的其他影响和说明犯罪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各种事实情况。
4、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它是指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结果的程度。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社会危害性程度大小是区分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以及由此而定的对犯罪分子是否适用刑罚、如何适用刑罚的重要根据。
(二)定罪与量刑必须以刑法为准绳
量刑必须以刑法为准绳,是指人民法院在认定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必须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刑、判什么刑、判刑轻重以及如何执行刑罚作出判处。
依法量刑,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罪刑法定这一基本的刑法原则在量刑中的体现。量刑以刑法为准绳,主要是遵守以下规定:
1、刑法总则中关于刑罚原则、制度、方法及其适用条件的一般规定。如对预备犯、中止犯、未成年犯人、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从犯、教唆犯、胁从犯的处罚原则;有关自首、立功、累犯、缓刑、数罪并罚等制度;有关从重、从轻、减轻以及免除刑罚处罚的规定。
2、刑法分则中有关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及其量刑幅度的具体规定。
3、特别刑法的补充修改决定。
没有犯罪事实和法律制度的约束就贸然的去对相关人员进行定罪和量刑,这其实就是对法律的亵渎,司法公正是我国在依法治国的过程当中重点要推进的。当然,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残疾人犯罪以及累犯、初犯等这些不同的情形,定罪量刑的时候,没有具体的犯罪情节也不是简单的一两句话能解释清楚的。
三、定罪要满足什么条件
定罪是需要有证据的。但是定罪并不必须要求直接证据,如果只有间接证据,但是能够互相印证的,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能够定罪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什么叫定罪量刑”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定罪量刑就是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影响量刑的情节有很多,基本原则是以刑法为准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站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