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刑事辩护 > 刑罚种类 >

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罚?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法制网 2023-01-11 15:54:25

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罚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处理原则:

一、从宽处理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不满十八岁是一个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的幅度,则根据具体案件确定。根据这一原则,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原则上不应判处法定最高刑,在具体量刑时一般应将未成年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低龄犯罪者与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高龄犯罪者区别开来,在同一年龄段内的犯罪,在决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时,一般也要体现不同行为人年龄上的差别。只有这样,才能完整地体现和实现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减轻处罚的从宽原则。

二、不适用死刑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未成年人不论犯何罪均不应判处死刑。这是刚性要求,不允许有任何例外。所谓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如果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即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也应适用本条规定。我国刑法之所以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主要原因在于: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它关系到犯罪人的生死存亡。不满18周岁的人由于未成年,还处在生理与心理发育过程中,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都还比较弱,因此,尚未达到罪行极其严重、不堪改造的程度,故不宜适用死刑。

三、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

我国未成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也明确地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教育、感化、挽救原则要求司法人员在办理未成人案件中要正确处理惩罚和教育的关系。要将教育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司法人员对未成人要坚持攻心为主,象父母对孩子、教师对学生一样,针对其个人特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之认识到自已行为的危害性。

这一原则要求司法人员在处理未成人案件中既要注意查清事实,又要及时对未成人进行教育和感化。教育、感化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要受到重视,要正确处理查清事实与教育、感化的关系。查清事实是正确教育的基础,事实不清,就无法以理服人,难以针对性的开展教育。但也不能专注于事实本身而忽视教育和感化。教育和感化是处理未成年人案件的重要原则。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感化要注意挖掘犯罪发生的深层次根源,剖析未成人犯罪的根本动因,对症下药,深入进行心理教育,使其真正认罪伏法,并能正确对待将要面临的刑事处罚和履行。

贯彻教育、感化和挽救原则并不意味着对未成年人只重教育而忽视惩罚。未成年人犯罪同样对社会造成了危害,对其依法予以处罚是正当的,也是必要的。忽视惩罚或不当的处罚难以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对教育、感化方针的贯彻是不利的。但这种处罚要遵循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可罚可不罚的尽量不处罚。

四、分案处理的原则

分案处理是指对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实行诉讼程序分离、分别关押、分别执行。

诉讼程序分离是指未成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或有牵连的案件,只要不妨碍诉讼,要分案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不妨碍案件审理的,应当分开办理。”

分别关押是指对未成年适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时,要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分别关押看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六条也明确地规定: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分别执行是指对未成年人的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执行,要同成年人分开,不能放在同一场所,以防止成年罪犯对未成年罪犯产生不良影响。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未成年罪犯的执行场所一般为少年犯管教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六条后半段还明确规定:“未成年犯在被执行刑罚期间,执行机关应当加强对未成年犯的法制教育,对未成年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五、保障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的原则

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除保障其享有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作为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以外,还要注意认真落实其作为未成年人所享有的一些特别权利。从有关规定来看,主要有两点:

1.法定代理人的在场权。我国刑事诉讼法1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讯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时,根据调查案件的需要,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或者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告知其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开庭审理前,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庭。法定代理人无法出庭或者确实不适宜出庭的,应另行通知其他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近亲属出庭。经通知,其他监护人或者成年近亲属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卷。”依照上述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接受讯问和审判时,可以提出要求,让他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未成年人心理尚未成熟,法定代理人在讯问、审判时到场,有利于未成人的情绪稳定,也有利于诉讼的顺利进行。为保障诉讼目的实现,司法机关在没有妨碍诉讼进行的例外情况时,一般应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

2.获得指定辩护的权利。刑事诉讼法35条第2款规定:“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未成年人作为被告人时,不但其诉讼地位决定了其行使辩护权的困难,而且未成年人本身这一主体的特点就决定了获得辩护人帮助的迫切性。刑事诉讼法的这一规定对于保障未成年人被告诉讼权利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六、不公开审理的原则

不公开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未成年案件时,不对社会公开,不允许旁听和记者采访。《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2款规定: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第三款还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3条进一步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判决前,审判人员不得向外界披露任何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诉讼案卷材料,除依法查阅、摘抄、复制以外,未经本院院长批准,不得查询和摘录,并不得公开和传播。对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有利于缓解未成年人的紧张情绪,防止公开审判可能导致的给未成人造成精神创伤、增加改造的难度等不利于其回归社会的消极后果。

不公开审理原则只是指审判过程不公开,对判决的宣告应公开进行。但根据《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得采取召开大会等形式。”

七、全面调查的原则

全面调查原则是指司法人员在处理未成年人案件时,不能仅从处罚的目的出发,满足于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调查。还要基于教育、挽救的目的,对未成年人的的生理、心理状况及其生活环境进行全面的调查,必要时还要进行医疗检查和心理学、精神病学判断。

全面调查原则要贯穿刑事诉讼的始终,而不限于法庭调查。贯彻全面调查原则,可以全面把握未成的人生活、成长环境,了解其人格、素质等情况,查明犯罪的原因和条件。这不但有利于正确处理案件,而且对选择正确的方法和途径对其进行教育、改造也是很有必要的。

八、迅速简约的原则

迅速简约原则是指在办理未成年案件中,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要尽可能地缩短时间,提高诉讼效率,简化程序,争取早日结案。简约是迅速的前提,迅速是简化的客观效果,二者相互联系。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新闻时事、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作品内图片源于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联系客服告知,我们核实后将立即删除。 标签: 未成年人犯罪 处理原则 从宽处理 不负刑事责任

最近更新

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罚?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罚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
加强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哪些内容?未成年人犯罪负刑事责任吗? 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哪些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
过失犯罪法律如何规定的?过失犯罪是如何定罪的?过失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过失犯罪的定罪1、过失犯罪行为本身蕴涵着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什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什么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具有刑事责...
什么是合同诈骗罪?经济犯罪是什么?什么是破坏市场秩序犯罪? 什么是破坏市场秩序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对市场监督管...
家暴算不算虐待罪?虐待罪的概念是什么?虐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虐待罪概念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
使用诈骗的方法进行集资 集资诈骗罪的概念是什么?集资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概念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强奸未遂能判几年?该怎么认定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 一、该怎么认定犯罪未遂(一)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
不作为犯罪类型有哪些?不真正不作为犯具有如下特征有哪些? 不作为犯罪类型有哪些?不作为犯罪的类型如下:1、纯正不作为犯;2...
无罪辩护指的是什么?无罪辩护是什么?无罪辩护的原则是什么?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代理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
刑讯逼供罪是如何认定的?刑讯逼供罪概念是什么?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 刑讯逼供罪概念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区分脱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脱逃罪概念是什么?脱逃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脱逃罪概念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
挪用特定款物罪概念是什么?挪用特定款物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概念挪用特定款物罪(刑法第273条),是指违反特定款...
传授犯罪方法罪概念是什么?传授犯罪方法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传授犯罪方法罪概念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概念是什么?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概念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
盗窃的数额怎样认定?被盗物品找回 盗窃的赃物应该如何追回? 当事人对于被盗窃的财物,应当及时就该案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若...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会判刑吗?支付宝被盗属于网络犯罪?支付宝被盗事件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
构成盗窃罪的客观要件都有哪些?民警盗用嫌疑人微信消费涉嫌什么罪? 一、民警盗用涉案人员微信消费,涉嫌什么罪民警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
如何判断什么属于婚前财产?婚前出资属个人财产如何理解?婚前财产应该如何约定?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如何理解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1、...
虚假消费违法吗?手机分期套现犯法吗?信用卡套现的本质是什么? 手机分期套现犯法吗利用手机分期套现是犯法的。《最高人民法院、最...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发行公司债券都有哪些法律依据?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
营业执照登记办理的程序是什么?公司执照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一、公司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
监事会会议议事方式 公司监事会工作流程怎么走?监事会会议类型有哪些? 监事会工作流程怎么走?一、监事会会议类型1、定期会议(例行会议):...
公司吊销未注销什么后果?注销公司所需的文件有哪些? 公司被吊销之后如果不去办理注销手续的话,一方面公司会被税务机关...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规定是什么?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主要依据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中,对于普通的决议事项,需要获得二分之一...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限制是多少?实收股本总额是指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指实收的股本总额,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
注册投资公司的注册条件有哪些?投资公司运作的过程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则,想投资注册公司,那公司法人资历的获得需契...
注册新公司都需要哪些资料?新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新公司注册需要先去哪里注册? 一、公司成立是先工商后税务,公司注销先税务后工商。所以第一步要...
成立新公司都需要准备哪些前期工作?成立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设立公司的流程是先到工商局确定下来企业的名字,然后就是租办公室...
新公司法修改内容都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有限额吗? 有限责任注册资本没有最低限额规定,最新的公司法在修订的过程中,...
15037178970

律师最新回复

  • 2022-08-30 09:48:22

    高楼住宅玻璃炸裂应该找谁处理

    回复:可以建议您先找一下物业,由物业处置

  • 2022-11-14 09:48:30

    退休职工涨工资最新消息 退休人员涨工资注意事项有哪些?

  • 2022-11-17 17:08:56

    跳跳糖是毒品吗?

  • 2022-11-18 11:21:04

    建筑劳务公司是什么意思

  • 2022-11-18 12:16:14

    民事权利包括哪些

我是律师

律师入驻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友情链接:

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Powered by 名律网 Copyright © 名律网版权所有